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废止、新增、修订内部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新增、废止、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步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与修订,并新增了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变更及章程备案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三、废止、新增、修订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与修订。本次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并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修订
细则
5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修订
细则
6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修订
会工作细则
7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修订
细则
8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9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10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11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1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1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1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修订
15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细则 修订
16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修订
行为规范
17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修订
18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 修订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9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20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修订
理制度
21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2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修订
2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实 修订
施管理办法
2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年度创值目标的激 修订
励制度
25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新增
酬管理制度
26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 新增
务管理制度
经新增、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制度全文。
其中,《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以下公司制度的废止或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5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细则 修订
6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 修订
规范
7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修订
度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条款 新章程条款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董事会认定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