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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6 沪市 兆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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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兆易创新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5-041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因公司 2020、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离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214 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29,214            29,214        2025 年 8 月 7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因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4 名
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合格”,同意公司以 69.659 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的回购价格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4,364 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因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4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3 名
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合格”,同意公司以 91.96 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的回购价格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850 股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7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自 2025 年 4 月 26 日起 45 天内,
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71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9.659 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层面考核
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系数为“70%”,其所持有的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654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9.659 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2)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4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475 股将由公
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91.96 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层面考核
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系数为“70%”,其所持有的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75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91.96 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员工 13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9,214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剩余的限制性股票 0股,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剩余的限制性股票 313,957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760566),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 13 名原激励对象涉及的需要回购注销的 29,214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
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43,171          29,214        313,95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63,716,019              0      663,716,019

        合计              664,059,190          29,214      664,029,976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符合注销条件,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注销日期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履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现阶段的披露义务,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