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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2 沪市 泉峰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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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6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
洲生产基地项目”原本预计分别于 2025 年 7 月、2025 年 1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现结合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
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期至 2026 年 7 月、2026 年 11 月。
本次延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保荐机构已就本次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2 号文《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424,71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60,370,22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76
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1,750,000.00 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525,000.00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80,640,725.04 元 , 扣 除 应 由 公 司 支 付 的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2,499,014.96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8,141,710.08 元。上述募集

资金净额已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 0055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原计划拟  调整后拟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
 号      项目名称        资额    使用募集  使用募集  集资金金额  金投入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进度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

 1  能 制 造 项 目 ( 二  100,273.00  83,564.00  53,056.80  53,245.02  100.35%
    期)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

 2  造欧洲生产基地项  43,827.23  37,912.26  29,600.90  29,600.90  100.00%
    目

    注 1: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根据自身规划、募投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10,103.54 万元变更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该事项已经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披露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注 2:“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系各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投入所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已无余额且完成账户销户。上述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部分款项,公司后续以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调整前)          间(调整后)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      2025 年 7月            2026 年 7月

造项目(二期)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      2025 年 11 月          2026 年 11月

洲生产基地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计划总投资 100,273.00 万元,实施地点为安徽马鞍山;“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 43,827.23 万元,实施地点为欧洲匈牙利。虽然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宏观环境、市场需求等发生了诸多变化,尤其欧洲项目还受到俄乌局势、欧洲能源危机等海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更好地平衡市场需求,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将“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
产基地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 2026 年 7 月、2026年 11 月。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

  四、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 2026 年 7 月、2026 年 11 月,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泉峰汽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根据需要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