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5-012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农立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中农立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农立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农药登记试验;检验检测服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拟新增经营范围: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二、 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等
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由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下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设 第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挥其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挥其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并建立党的工 作用,并建立党的工作机构,研究方向性、原则性、战略性重大问题,配备符合要求的党务工作人作机构,研究方向性、原则性、战略性重大问题,配备符合要求的党务 员。公司应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工作经费。
工作人员。公司应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工作经费。
第四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广东信 第四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广东信达兴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红达兴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益隆投资有限公司、 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益隆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金泰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中农利成管理浙江农资集团金泰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中农利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六 咨询有限公司等六方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方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
营业执照。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由公司董事
会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许可项目: 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
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农药登记试验;检验检测服务;农作物种 发;农药登记试验;检验检测服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化
准)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货物进出口;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卫技术推广;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业机 生用杀虫剂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出口代理;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农药技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术研发;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病虫害防
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额。
价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出资时间如下: 分期缴付 出资时间 2010.5.19
分期缴付 出资时间 2011.4.1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任何资助。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
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
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