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1 年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执业资质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合伙人数量 239
上年末从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359 名
类别及数量 从业人员 近 6000 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400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注册会计师人数稳定
近一年变动情况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 27.0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
年报家数 257
收费总额 3.55 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涉及主要行业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 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职业风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险 基 金 815.09相关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能覆盖正
万元。 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9 亿元 责任
赔偿限额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
项目组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业经历 兼职 事过证
成员 情况 券服务
业务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
项目合 周威宁 注册会计师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 无 是
伙人 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质量控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
制复核 高楠 注册会计师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致同执 无 是
人 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
周威宁 注册会计师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 无 是
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期签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字会计 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
师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
夏波 注册会计师 致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无 是
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署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450,000 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 100,000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550,000 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由公司依据自身业务体量结合同类型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而来,符合市场定价规律。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以往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