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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8

金桥信息: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淄博行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正式工商注册后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

    投资金额: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认缴出
  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 29.997%的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不能
  满足成立条件而无法登记备案成立的募集失败风险;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
  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基金运行过程
  中,面临宏观经济、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达不到
  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有效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升股东回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加强企业间业务合作,进一步实施公司战略发展,帮助公司实现相关业务拓展,公司拟以3,000 万元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淄博行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正式工商注册后为准),公司在合伙企业中拥有29.997%的份额。


  本次参与设立基金的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设立基金全部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上海知风之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知风”或“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94G05KXA

  (四)营业期限:2021-07-12 至无固定期限

  (五)法定代表人:江濛

  (六)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四平公路 468弄 14 幢 17 号

  (八)登记编号: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72929

  (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十)股东结构:上海昀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0%持股

  (十一)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购基金份额。本次投资合作方与公司以及公司前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淄博行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正式工

    商注册后为准)

        (二)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

    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

        (四)投资行业领域:医疗、先进制造、低碳环保、企业服务等科技创新行

    业未上市公司股权。

        (五)合伙企业规模及出资信息:基金的总规模为人民币 10,001 万元。拟

    出资的合伙人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人民币万元)    比例      方式
                                                                  (%)

上海知风之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1        20.008  无限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信公小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39.996  有限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29.997  有限责任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9.999    有限责任

            合计                      /            10,001        100        /

        (六)其他合伙人

        除上述拟出资的合伙人之外,还存在其他意向成为有限合伙人的投资人正在

    就认缴合伙企业份额的相关事宜履行内部决策流程,最终确定的合伙人名单以实

    际签署并不时更新的《合伙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淄博行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正式工商注册后为准)

  (二)合伙目的:根据协议约定以医疗、先进制造、低碳环保、企业服务等科技创新行业未上市公司股权为投资重点的投资业务。

  (三)存续期: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自首轮实缴款到位之日起七年。基金存续期限的前三年为投资期,后四年为退出期。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后可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或提前终止存续期限进入清算。

  (四)缴付出资: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货币形式缴付。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分二次缴付,在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并开设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后,执行事务合伙人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发出书面通知,各合伙人按照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支付认缴出资金额的 50%。首次实缴出资已全部投资完成后,在各合伙人沟通一致并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各合伙人应按照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支付剩余出资金额。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上海知风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委派一名自然人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以下称为“执行事务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随时更换其委派的执行事务代表。

  (六)投资决策程序:

  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均由上海知
风推荐并任命。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不从本合伙企业领取薪金、奖金和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本合伙企业下列事宜并作出决议:

  1、审议决定拟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和《项目投资建议书》,做出投资决策;

  2、审议决定任何已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做出项目退出决策;

  3、审议决定本协议约定的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的本合伙企业其他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在讨论事项时,每人一票,会议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含
本数)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与拟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议案经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七)管理费:

  上海知风担任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合伙企业按年度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按每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余额为计算基数,投资期内按 2%/年收取,退出期内按 1%/年收取。如基金退出期限延长,则延长期不再收取管理费。

  (八)分配方式:

  1、分配原则

  (1)合伙企业因投资项目产生的收益,应当按照协议约定顺序进行分配,在各类合伙人内部,再根据此类合伙人之间对相关投资项目的权益比例分配;前述权益比例是指:1)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中用于分担该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金额,除以 2)所有该类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中用于分担该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金额之和;

  (2)本协议未作明确约定的其他收益,首先用于支付当年度的运营费用, 余额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分配顺序

  本合伙企业从投资项目取得的可分配的投资收益,执行先本金后收益的原则,按照如下顺序在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首先向已实缴出资的合伙人分配,直至已实缴出资的合伙人取得的分配金额等于其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

  (2)如有余额,向已实缴出资的合伙人分配,直至已实缴出资的合伙人取得的分配金额等于:按照计算基数的 8%年利率(单利)计算出来的收益金额(按一年 365 天计,按天计算)。计算基数按已实缴出资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余额计算,如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退出,则自投资项目退出且进行分配的次日开始,管理人应按照合伙企业已实缴出资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减去已经退出并分配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部分,作为计算次日投资收益的计算基数;


  (3) 以上分配后如有余额,除向管理人支付余额之 20%为绩效分成外,余额之 80%向已实缴出资的合伙人分配,在其之间按照各自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享。

  3、非现金分配

  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应以现金形式进行分配,除非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同意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本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无法变现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 则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承担的合伙费用及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九)合伙人会议:

  合伙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四分之一(含)以上实缴出资金额的合伙人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由执行事务代表召集,执行事务代表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合伙人会议职责的,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四分之一(含)以上实缴出资金额的合伙人可以自行召集。

  合伙人会议讨论事项,除协议有明确约定以外,其余决议须经持有本合伙企业三分之二以上(含)实缴出资金额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

  (十)入伙与退伙:

  合伙企业封闭式运作,如有新合伙人入伙的,在满足基金业协会要求的相关条件下,并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允许新合伙人入伙。

  普通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内不得退伙。有限合伙人除根据协议约定经普通合伙人批准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而退出或当然退伙外,有限合伙人不得退伙。

  (十一)协议生效:

  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并经各方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后生效。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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