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917
2026 年 1 月
目录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2
会议须知...... 4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5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9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6 年 1 月 6 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2026 年 1 月 6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工业园区西谷路 358 号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三、会议召集人: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施定威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本次会议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宣读议案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施定威
2.02 施良才
2.03 蔡振贤
2.04 杨维超
2.05 许钢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万伟军
3.02 胡力明
3.03 王国祥
(六)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股东投票表决;
4、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5、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七)会议决议
1、董事长宣读股东会表决决议;
2、律师发表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八)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会结束。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认真做好本次会议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的提问。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
议案一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已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1月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施定威先生、施良才先生、蔡振贤先生、杨维超先生、许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施定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9 月出生,现任公司董事
长,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曼切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合昊液压泵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施良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7 月出生,MBA,高级工
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曾任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博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曼切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振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12 月出生, MBA,高级
经营师、助理工程师。曾任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宁波博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商务经理、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
于浙江大学。曾任宁波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服务部副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宁波博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合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监事。许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杨维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12 月出生,硕士学位。
曾任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乘用车零部件事业部销售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纳博特斯克汽车
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1月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万伟军先生、胡力明先生、王国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国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博士学位。1997年至今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现任台州百田机械有限公司监事;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万伟军先生,中国国籍,1972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曾任宁波蛟川会计师事务所任代理部经理、宁波雄镇会计师事务所任保税区分所所长。现任宁波浙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雄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所长,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力明先生,中国国籍,1973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二级律师,法律硕士。现任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浙江省律协理事、宁波市律协副会长,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宁波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导师、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团长、宁波市侨商会为侨服务维权委员会副主任,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