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6-012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预计注销日期
60,000 股 60,000 股 2026-3-13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3.13元/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和《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于2026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告。截止2026年3月3日,上述披露和公告时间已满45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足额向离职的激励对象支付股份回购款。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该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和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1 人,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6 万股,回购价格 3.13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为 121.50 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533173),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 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75,000 -60,000 1,215,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41,748,840 0 341,748,840
合计 343,023,840 -60,000 342,963,840
四、说明及承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对象、回购数量、价格的确定、注销日期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