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9,065,657
439,043,087 元。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39,043,087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39,065,657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39,043,087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39,065,657
股。 股。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