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始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发售相结合方式,公开发行1,254.00 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5,4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52.40 万元(其中发行费用 709.81 万
元,税款 42.59 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 124,647.60
万元,已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均不含税)231.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4,459.0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4,459.06
项目投入 B1 80,955.3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830.86
项目投入 C1 10,398.3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49
项目投入 D1=B1+C1 91,353.7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842.3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4,947.7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F1 47.7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余额 F2 34,900.00
小计 F=F1+F2 34,947.70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针对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6 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80 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80 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存款
镇江润州支行 1104050019200360405 148,366.6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存款
镇江分行 32050175863609188888 328,673.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注销
镇江润州支行 1104050029200125771 0.00
合计 477,039.88
注:公司已终止实施“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年产 80 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因此公司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4050019200360405)用于“年产 80 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104050029200125771 不再
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
户工作。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 2024 年 4 月 2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将上述资金 5,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
户。
经 2024 年 6 月 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5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将上述资金 8,5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
户。
经 2024 年 7 月 1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9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将上述资金 6,9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
户。
经 2024 年 9 月 1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3,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
已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将上述资金 33,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
银行账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陆续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63,300.00 万元
(包括前期补流到期归还部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4,9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