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LOT44D 陆域排水用 HDPE 管供应合同》,合同总金
额为人民币 51,092,805.00 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台机组运满 30 天且双方完成
所有合同义务之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为“框架+订单”模式,购买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发出采购工作指令,供应方应依据合同约定及采购工作指令开展生产供货。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某客户(以下简称“购买方”)签订了《LOT44D 陆域排水用 HDPE 管供应合同》,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披露标准,属于公司自愿性对外披露,公司履行了签订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签订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25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东宏股份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鉴于购买方需要供应方提供 LOT44D 陆域排水用 HDPE 管的设计、设备、文件
和服务,双方签订《LOT44D 陆域排水用 HDPE 管供应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51,092,805.00 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购买方:某客户
供应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51,092,805.00(大写:伍仟壹佰零玖万贰仟捌佰零伍元整)。该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价格,仅作为开具履约保函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依据。
3、合同价款支付
按照进度款+到货款+文件款的方式支付相应款项。
4、交付
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付,具体以采购指令中的要求为准。
5、违约责任
在不妨碍购买方的任何权利和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如果供应方未能勤勉、及时地履行本合同,或者拒绝遵守或因疏忽未能遵守购买方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发出的任何合理书面指令,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购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方要求其纠正相关行为。
如果发生上述怠于履行、疏忽或违约的情况,供应方未能自收到购买方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十四日内,遵照该通知执行补救行为的,或者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补救的,则购买方有权立即中止暂停或终止或解除该书面通知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如果供应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购买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和法律规定要求供
应方承担违约金和/或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
6、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仲裁庭应由三位仲裁员组成。仲裁适用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
7、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台机组运满 30 天且双方完成所有合同义务之日止。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合同为“框架+订单”模式,购买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发出采购工作指令,供应方应依据合同约定及采购工作指令开展生产供货。
2、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LOT44D 陆域排水用 HDPE 管供应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