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5-02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2024 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对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未成就的 226.4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注销 8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44.00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拟合计注销 370.4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陈燕生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曲美家居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
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完成 1276.00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
作,授予登记人数 85 人。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及数量
公司本次注销全部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70.40 万份,具体如下:
1、因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
鉴于在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内,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根据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44.00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2、因公司层面行权业绩条件未成就注销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本次激励计划中在职 7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226.40 万份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拟合计注销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370.40 万份,占授予并登记的股票期权总量的 29.03%。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 77 名,激励对象持有剩余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76.00 万份调整为 905.60 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及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次注销事项现阶段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公司本次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