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注销已回购 A 股股份 7,885,396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应减少公司的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并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做相应修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54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2022 年 10 月,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7,885,3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 ,交易的总金额为
50,040,120.24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2021-075、2022-055)。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及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等用途,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方面的要求,以实际行动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考虑到上述回购股份存续期内公司未使用回购股份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股份 7,885,396 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前 变动增减 本次注销后
股份类别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
无限售股份账 584,490,586 100.00% -7,885,396 576,605,190 93.10
户
股份总数 584,061,486 100.00% -7,885,396 576,605,190 100.00
注:以上股份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
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修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