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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89 沪市 *ST星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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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农:*ST星农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ST 星农        公告编号:2026-012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
  票代码前冠以*ST)。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3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3 月 18 日起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星农”,公司股票代
  码仍为“603789”,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公司股票不停牌,公
  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与简称:A 股股票简称仍为“*ST 星农”。
2、股票代码仍为“603789”。

3、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3 月 18 日起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 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星农”,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3789”,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项,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并披露:(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 个月;(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23 年度、2024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3、公司对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教训,积极落实整改,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升财务专业能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工作人员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星光大街 1699 号

  联系电话:0572-3966768

  传真:0572-3966768

  电子信箱:603789@xg1688.cn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