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A 股)5,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09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59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7,900,000.00 元(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2,690,0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全部到
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50号”验资报告。
2、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办理完毕专户注销手续,截至销户日,公司累计使用首
发募集资金人民币 23,618.98 万元,包括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2,628.05 万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 2.51 万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275.56 万元。截至专户销户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120 万股新股。公
司本次实际发行 A 股股票 26,143,79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5.3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99,999,987.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930,324.16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94,069,662.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到账,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68 号”《验资报告》。
2、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办理完毕专户注销手续,截至销户日,公司累计使用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523.90 万元,包括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17.22 万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 0.28 万元。其中,惠州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于 2023年 8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节余资金 11.54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天津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前述节余金额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无需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截至专户销户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
详情请阅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17 年 4 月,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
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 年 6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营销网络升
级项目”变更为“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与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账号:
10650701040007979),该专户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
状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50701040007979 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
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工厂改扩建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江苏新日电 1103026429209999959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动车股份有 已注销
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限公司 1065070104000666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50701040006799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津新日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东新日机电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
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无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 1103026419200674144 天津智能化工厂建设
锡锡山支行 份有限公司 项目(一期)
中国建设银行无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 32050161900009888888 惠州智能化工厂建设
锡锡山支行 份有限公司 项目(一期) 已注销
招商银行无锡分 天津新日电动车科 122913419610601 天津智能化工厂建设
行 技有限公司 项目(一期)
苏州银行无锡分 广东新日机电有限 51561900001388 惠州智能化工厂建设
行 公司 项目(一期)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附表 2。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3。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请阅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