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18-054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如期完成收购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园林”、“公司”或“甲方”)拟收
购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尧环保”或“标的公司”)
57.38%股权事宜,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支付完毕全
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受公司业务开展、整体资金安排以及需要对标的公司
与本公司未来业务融合开展进一步磋商等因素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仅收
购汉尧环保1,250万股股份,占汉尧环保总股本的25.00%,未能如期完成约
定股权比例的收购。目前,交易各方正在对本次收购相关问题及协议约定事
项开展进一步磋商,推进形成解决方案,如最终未能达成一致,将可能存在
协议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方中汉尧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朝、股东崔月先根据汉
尧环保未来盈利预测作出2018~2020年度业绩承诺,三年合计承诺净利润总
额为不低于18,000万元。本次收购未能如期完成,交易各方将对协议约定的
业绩承诺、业绩补偿等事项开展进一步磋商,协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业绩
承诺可能存在变更或不能履行的风险。
公司预计将在6个月内完成上述问题的磋商,如有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公
告披露。
一、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2018年4月26日,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朝、股东崔月先、穆小贤、张彦海、李娜、石
家庄琢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石家庄琢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7名股东(合称“乙方”)在北京市签订《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新朝、崔月先等关于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或“协议”)。根据协议,乾景园林拟以现金41,315.04万元收购上述7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汉尧环保28,691,000股股份,占汉尧环保总股本的比例为57.38%。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7.38%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2)。
二、收购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向交易对方支付18,000.00万元收购汉尧环保1,250万股股份,占汉尧环保总股本的25.00%,收购方式均为协议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数 占汉尧环保 成交金额
序号 转让日期 转让方 量(股) 总股本的比 (元,不含相
例 关税费)
1 2018年5月9日 张新朝 1,523,000 3.046% 21,931,200
2 2018年5月9日 穆小贤 1,854,000 3.708% 26,697,600
3 2018年5月9日 石家庄琢瀚投资 1,414,000 2.828% 20,361,600
中心(有限合伙)
4 2018年5月9日 李娜 209,000 0.418% 3,009,600
5 2018年5月14日 张新朝 2,500,000 5.000% 36,000,000
6 2018年5月18日 张新朝 2,500,000 5.000% 36,000,000
7 2018年5月23日 石家庄琢瀚投资 2,500,000 5.000% 36,000,000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 / 12,500,000 25.000% 180,000,000
截至目前,汉尧环保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张新朝 20,000,000 40.00
2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12,500,000 25.00
3 崔月先 10,382,000 20.76
4 石家庄琢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409,000 6.82
5 张彦海 2,196,000 4.39
6 穆小贤 596,000 1.19
7 王涛 375,000 0.75
8 梁涛 270,000 0.54
9 刘敬茹 200,000 0.40
10 张明超 72,000 0.14
合计 50,000,000 100.00
三、未如期完成收购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应于2018年8月31日之前支付完毕全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协议签订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收购事宜,但受公司业务开展、整体资金安排以及需要对标的公司与本公司未来业务融合开展进一步磋商等因素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仅收购汉尧环保1,250万股股份,占汉尧环保总股本的25.00%,未能如期完成约定股权比例的收购。
目前,交易各方正在对本次收购相关问题及协议约定事项开展进一步磋商,推进形成解决方案,公司预计将在6个月内完成上述问题的磋商,如有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披露。收购未如期完成不会对公司当前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影响及风险
1、可能存在业绩承诺变更或不能履行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方中汉尧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朝、股东崔月先根据汉尧环保未来盈利预测作出2018~2020年度业绩承诺,三年合计承诺净利润总额为不低于18,000万元。本次收购未能如期完成,交易各方将对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业绩补偿等事项开展进一步磋商,磋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业绩承诺可能存在变更或不能履行的风险。
2、可能存在协议终止的风险
根据协议约定,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1)经各方协商一致解除;(2)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规定,经守约方催告后60个工作日仍未能采取令守约方满意的补救措施的,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目前,交易各方正在对本次收购相关问题及协议约定事项开展进一步磋商,推进形成解决方案,如最终未能达成一致,可能存在协议终止的风险,届时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妥善的处理方案,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