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永安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最近五年内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
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72 号文核准,
公司已公开发行 8,864,8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88,648.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647.8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000.1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 [2020]216Z0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8,648.00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1,647.89
募集资金净额 87,000.11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62,250.16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4,679.29
使用募集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款 42,588.52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982.35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475.98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9,225.93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经本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改、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修改。
为规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 年 12 月 5 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常 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常州分行”)以及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常州新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 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5 年 4 月 30 日余额
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10615101040241393 36,000.00 4,118.11
中信银行常州分行 8110501012001639161 15,000.00 202.10
中国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554748568885 36,346.11 814.08
合计 87,346.11 5,134.28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从募集资金中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301.89 万元(不含税)。
除上述活期银行存款外,公开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有 24,091.65 万元用于购买
保本理财。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的项目为 2 个:共享助力车智能系统的设计
及投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
报告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
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共享助力车智能系统的设计及投放项目。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6,792,851.72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282,075.48 元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46,792,851.72 元,
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完成置换。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6 亿元
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6 亿元
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26日,公司购买5,000万元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凭证,名称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安享933号收益凭证,理财期限187天,预期年化收益率2.19%,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024年12月27日,公司购买5,000万元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凭证,名称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安享935号收益凭证,理财期限186天,预期年化收益率2.19%,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受让10,000万元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名称为2024年第10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理财期限3年(可转让),预期年化收益率2.35%,公司已支付原先持有人持有大额存单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229.91万元,因此公司享有该大额存单自产品成立日(2024年1月4日)起至转让期间的收益。该理财产品已于2025年4月21日赎回6,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83.30万元,其中45.04万元为公司在持有期间获得的理财收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 5,000 万元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凭证,名称为中国中金财富
证券安享 937 号收益凭证,理财期限 182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19%,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购买 5,000 万元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凭证,名称为中国中金财富证
券安享 953 号收益凭证,理财期限 174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09%,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共享助力车智能系统的设计及投放项目”旨在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以研发、建设并运营面向个人用户的共享助力车出行系统。为顺应共享助力车快速发展的行业趋势及市民对绿色便捷出行方式的需求,公司进行共享助力车业务投入,改进升级共享助力车系统并进行推广投放,该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