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773 沪市 沃格光电


首页 公告 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8

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1、主要问题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万兵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0〕0051号),监管函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明,2020 年 1 月 8 日,有媒体报道称,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沃格光电或公司)为一加手机提供电致变色技术,且公司具备年产 1 亿片
的产能。2020 年 1 月 8 日早间、1 月 9 日晚间,公司在 E 互动中回复投资者提问
称,“一加手机潜隐式后摄技术-电致变色技术公司全程参与,主要工艺工程技术由公司研发。该技术已引起行业客户的关注,公司虽然已具备该项技术量产能力,但该项技术商用程度多广,取决于市场需求,还有待观察”“公司目前公布的技术路线是可以用于量产的,且我司设备匹配产能保守计算可达 1 亿台手机配
套所用”。公司上述信息发布后,1 月 9 日至 10 日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
停,并于 1 月 10 日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监管督促,公司于 1 月 11 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称,目前公司仅与一加签订技术合作协议。该协议仅为技术合作开发,尚未有明
确订单约定,且技术应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前该项技术对公司经营业绩没有影响。因电致变色技术尚未商用,公司尚未接到相应订单,尚未规划相应产能。
  上市公司拥有的新技术及相关产能布局、技术合作等情况,对公司影响较大。尤其是电致变色技术处于市场关注的热点时期,上市公司相关技术合作、技术应用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进行真实、准确、客观地披露。但是,公司却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上述敏感信息,公司股价发生大幅波动。同时,公司也未说明因电致变色技术尚未商用,公司尚未接到相应订单,尚未规划相应产能等情况,未充分揭示相关不确定性风险,相关信息不准确,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 2.1 条、第 2.4 条、第 2.6 条、第 2.7 条、第 2.15 条等有关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万兵(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今)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
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
第 2.2 条、第 3.1.4 条、第 3.2.2 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另经核实,公司在 E 互动回复中,就电致变色技术商用程度取决于市场需求的风险进行了一定提示,据此可酌情予以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万兵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2、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深刻反省,认真学习和熟悉相关制度要求,并要求相关部门及人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在未来日常经营中,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和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机制,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