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758 沪市 秦安股份


首页 公告 秦安股份:秦安股份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

秦安股份:秦安股份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8

秦安股份:秦安股份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和放弃行权的 882.5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期权予以注销等事宜。

  2、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期权予以注销等事宜。

  3、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调整相应考核期内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指标,公司 2019 年和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2022 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为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 1.5 亿元。

  4、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经审议,公司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1.25 亿元,未完成当期行权绩效考核目标,行
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30 万份进行注销,同时同意一并注
销考核期为 2021 年度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 52.5 万份。前述合计共注销 882.5
万份股票期权。

  5、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若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放弃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其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1.25 亿元,未完成当期行权
绩效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7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19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670万份进行注销;
对 2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020 年预留授予的 130 万份进行注销;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0 万份进行注
销,并对考核期为 2021 年度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 52.5 万份进行注销。前述合计共注销 882.5 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放弃行权等原因,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合法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