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0 号)同意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5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5,000.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1,086.50 万元(含税金额)后,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账户(账号为:1209260629200163849)人民币 203,913.50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9.15 万元(含税金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与可转债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184.58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3,815.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1]7734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共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其中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9260629200163849 2,039,135,000.00 33,112.24 -
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0900626710808 - 22,481,039.51 -
司衢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9240029202111135 - 66,325.92 -
限公司常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9260629200163450 - - 已注销
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13302304697 - - 已注销
司衢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9260629200163574 - - 已注销
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合 计 - 2,039,135,000.00 22,580,477.67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实际已投入资金 148,859.35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将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100 亿根纸吸管项目”变更为“年产 5 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并将“年产 100 亿根纸吸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6,691.68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用于“年产 5 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此次变更后募投项目是在原募投项目“年产 100 亿根纸吸管项目”建设内容基础上减少部分建设内容,将纸吸管产能由 100 亿根/年调整为 20 亿根/年,并新增部分其他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期 48 个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7
年 1 月。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无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
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226.73 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
[2021]7735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全部置换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由于“年产 30 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2023 年,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下游行业市场景气度偏弱,原材料木浆价格波动带来备货的不确定性,以及政策环境的不断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市场需求下降。为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和投产后
的项目经济效益,经审慎研究,并由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年产 30 万吨高档纸基
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3 年 12 月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故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年产 30 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未达到预计效益。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将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100 亿根纸吸管项目”变更为“年产 5 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并将“年产 100 亿根纸吸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6,691.68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用于“年产 5 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
目”,该项目建设期 48 个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7 年 1 月。故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年产 5 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达到
预计效益。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3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1
月、2024 年 2 月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上述合计使用 6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4 年 8 月归还上
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4 年 8 月,公司使用“鹤 21 转债”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仍有 6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人民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不超过 6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