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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18 沪市 海利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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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18:海利生物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8-31

603718:海利生物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2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 2020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0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发行 7,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
股 6.8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6,7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8,756,157.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17,943,843.0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
XYZH/2014SHA1035-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 352,588,587.58 元,以前年度收到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43,446,798.56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募集资金金额为 104,574,794.85 元(包括累计使用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 年 1-6 月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6,344,000.00 元,2020 年 1-6 月收
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1,322,695.42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78,932,587.58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44,769,493.98 元。

  2017 年 3 月 1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8 年 2 月 2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9 年 1 月 30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9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保荐机构对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并经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
“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4,227,313.13 元(资金转出当日余额)转入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户,并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本公司、牧海生物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奉贤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0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保荐机构对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并经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6 月 23 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结余募集
资金 16,888,819.62 元转入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62,664,670.65 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存款 6,664,670.65 元,银行理财产品 56,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5 年 5 月 12 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
行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兴业银行奉贤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6 年 3 月 3 日,本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其中:累计利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合计        息收入

平安银行上海 110147613630  3,344,967.44 15,000,000.00 18,344,967.44 18,963,467.44
南京西路支行  07

上海浦东发展 98740158000  3,319,703.21                3,319,703.21 22,451,810.21
银行奉贤支行  002034

中国光大银行 36850188000                  41,000,000    41,000,000

奉贤支行      108200

合计                        6,664,670.65    56,000,000 62,664,670.65 41,415,277.65

    全资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其中:累计利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合计        息收入

上海浦东发展银 987401580000021          0                    注销  3,360,166.33
行奉贤支行    06

合计                                    0                        0  3,360,166.33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2015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 2016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将“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的实施主 体,由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除实施主体 变更外,与“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有关的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 变。

    2016 年 1 月 13 日,上述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

    (四)延期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7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并经 2017 年 5 月 11 日召
 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

技术改造项目由原来的 2017 年 12 月延至 2018 年 9 月,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2018 年 1 月 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兽药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意见的函》,其中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进一步规范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本公司为满足未来将正式实施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的要求,避免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可能需按照新的规范要求再次改造的不利情形,因此对原先的设计方案按新规范要求重新进行了设计招标,故拟将工程竣工时间由原来的 2018 年 9 月延至
2019 年 6 月,2018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并经 2018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再次延期。

  除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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