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6-003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12 月 27 日,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建琪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与公司大股东杨冬云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以 13.35 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公司 21,107,497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5.11%,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2026年3月6日,过户数量合计为21,107,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建琪先生与公司大股东
杨冬云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杨冬云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21,107,497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转让给受让方
蒋建琪先生。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香飘飘关于公司大股东协
议转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上述目标股份包含转让方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质押给受让方的 18,135,753 股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香飘飘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日收到转让方杨冬云先生通知,本次协议转让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6 日,过户数量合计为 21,107,4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股份性
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双方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过户 过户
转让过 过户 过户前拥有 前拥 转让 过户 过户后拥有 后拥
股东名 户登记 过户前持股 前持 表决权的股 有表 转让股份数 股份 过户后持股 后持 表决权的股 有表
称 日期 数量 股比 数 决权 量 比例 数量 股比 数 决权
(股) 例 (股) 的股 (股) (%) (股) 例 (股) 的股
(%) 份占 (%) 份占
比(%) 比(%)
蒋建琪 2026/3/6 207,196,230 50.18 228,303,727 55.30 21,107,497 5.11 228,303,727 55.30 228,303,727 55.30
蒋建斌 / 36,000,000 8.72 36,000,000 8.72 - - 36,000,000 8.72 36,000,000 8.72
陆家华 / 28,800,000 6.98 28,800,000 6.98 - - 28,800,000 6.98 28,800,000 6.98
杭州志
周合道
企业管
理合伙 / 24,964,120 6.05 24,964,120 6.05 - - 24,964,120 6.05 24,964,120 6.05
企业
(有限
合伙)
蒋晓莹 / 18,000,000 4.36 18,000,000 4.36 - - 18,000,000 4.36 18,000,000 4.36
合计 / 314,960,350 76.28 336,067,847 81.40 21,107,497 5.11 336,067,847 81.40 336,067,847 81.40
杨冬云 2026/3/6 21,477,361 5.20 369,864 0.09 -21,107,497 -5.11 369,864 0.09 369,864 0.09
杨冬云先生拟自《香飘飘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3 月 30 日),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9,86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冬云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受让方蒋建琪先生承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同时,承诺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的目标股份。
3、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