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707 证券简称: 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28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且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提供的专
项贷款
● 回购股份用途: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 18.75 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 公司控股
股东、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减持本公司股
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回购期限内, 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存在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 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股东大会决定
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 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 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四) 因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 则存在
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五) 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 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
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六)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未能取得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
利实施的风险;
(七)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
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 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予以
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 年 4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本议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4/21, 由公司董事长唐咏群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提供的
专项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 18.75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06.67万股~213.33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7%~0.13%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
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
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提供
的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 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 1)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 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 2) 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 3) 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 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管
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 1)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 2)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 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
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 含) 。 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8.75 元/股测算,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 106.67
万股~213.33 万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0.13%。 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
情况为准。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股票拆细、
缩股、 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数量。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
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75 元/股(含) , 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
施期间, 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
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提供的专项贷款。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份股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1,066,667 0.07% 2,133,333 0.1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15,634,96
9
100 1,614,568,302 99.93% 1,613,501,63
6
99.87%
股份总数 1,615,634,96
9
100 1,615,634,969 100.00% 1,615,634,96
9
100.00%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 财务、 研发、 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资产为 95.10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为 64.92 亿元, 资产负债率 31.78%, 流动资产 70.46 亿元。 假设本次最
高回购资金 4,000 万元(含) 全部使用完毕, 按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
测算, 回购资金分别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0.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62%, 占流动资产的 0.57%。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 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认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
元、 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的股份回购金额,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财
务、 研发、 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股份回购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
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 公司董监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
案存在利益冲突、 内幕交易以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监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不存在
增减持计划。 若上述相关人员后续有增持或减持股份计划,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
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 公司董监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无减持计划。 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唐咏群先生《关于提议南京健友生
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 , 基于对公司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 财
务状况、 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 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 唐咏群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 十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 提议时间、 提议理由、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
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唐咏群先生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提交《关于提议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 ,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
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唐咏群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在提议前 6 个
月内唐咏群先生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唐咏群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暂无明确的增持
计划, 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五)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 若发生公司注
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 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规定, 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