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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79:华体科技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603679:华体科技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每股
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13,268,645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14.10%,该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此利润分配方案是全面地考虑了行业目前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而制定的。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所属行业竞争激烈,因此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公司智慧路灯项目建设、运营发展、研发投入,以此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为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94,114,390.02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8,638,077.9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不送红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为 102,070,000 股,扣除 2020 年 3 月 5 日回购注销的 3,500 股限制性股票
后总股本为 102,066,5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268,64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14.10%。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 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2,070,000
股,扣除 2020 年 3 月 5 日回购注销的 3,500 股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为
102,066,500 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42,893,100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利润、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红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113574)转股价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做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 94,114,390.0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8,638,077.92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及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13,268,64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城市照明行业,近年来,中国城市照明建设进入了加速发展的轨道,各地相继投入预算,致力于进行城市照明升级改造,加速推进新建和改建智慧灯杆项目。城市照明及智慧城市的快速发展,为相关从事城市照明行业的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2019 年,智慧路灯的发展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一些城市在完成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开始进行规模化建设,并且通过前几年的探索,政府也逐渐摸索合理的、可接受的智慧路灯建设、管理、运营的模式,并不断推出细化
的管理政策,改革管理模式,理顺建、管、运的关系,从而推动智慧路灯的规模化建设。

  在行业高速发展和规模化发展的背景下,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生产经营建设。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以智慧城市建设和文化照明为主要业务的城市照明综合服务提供商,专注于城市照明领域的方案规划设计、产品研发制造、工程项目安装、智慧路灯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致力于成为城市文化照明和绿色照明的领导者。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基础研发、方案规划、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控制、技术支持以及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已处于国内同业领先地位,也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公司城市照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西部地区前列,省外业务持续增长,成为国内最大的城市照明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但城市照明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产品差异性较弱,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虽然拥有多年的研发经验、技术积累、稳定的客户资源,在文化定制照明及智慧路灯产品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地位,但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日趋激烈的城市照明市场竞争环境,把握智慧路灯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的发展机遇,继续保持技术研发、产品品质、客户资源、生产规模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扩大城市智慧路灯行业高端市场份额,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公司目前仍处于快速成长的发展阶段,尚需投入资金扩大市场份额。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711,861,581.65  526,490,809.40  480,274,49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 94,114,390.02    70,546,488.48    52,877,693.49

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业务持续扩张、智慧路灯项目建设、管理、运营等均需要较大的资本开支和运营资金投入,为合理运用资金效率,公司除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外,还需要投入一定的留存收益,以兼顾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求。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0 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新型智慧城市业务板块的发展,智慧路灯已经从产品销售逐步发展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因此公司将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留存收益既可以提供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因此,公司 2019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未来几年,公司资金的主要用途为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 2019 年中标的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南片区)、(东、西片区)智慧绿道项目(简称“成都市锦城智慧绿道项目”)(基础设施部分、系统软件部分)(以下简称“项目”)总投资规模 39,532.55 万元,为本次项目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880 万元(含人民币 20,880 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2.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智慧路灯产品销售及智慧路灯投资建设运营模式的落地。3.加大科研投入,持续创新,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前沿课题合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同意将 2019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而制定的。公司目前发展处于成长期,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激烈,因此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公司运营发展、研发投入,以此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为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同意《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影响,本次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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