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1,370,150.18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71,361,311.5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71,501,201.7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6,340,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960,8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8.1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3,960,860.00 66,344,603.04 59,127,051.7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1,370,150.18 138,178,338.30 147,763,223.6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671,501,201.7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169,432,514.8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25,770,570.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注销总额(元) 169,432,514.8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否
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34.72%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否
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制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