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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60:苏州科达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8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18-022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10元/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于2017年12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2、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内部移动办公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018年1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于2018年1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3、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具体内容于2018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4、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8年1月9日,向83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62.20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7.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具体内容于2018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5、2018年1月31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手

续已完成,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14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为739.93万股,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具体内容于2018年2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6、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10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十三、本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的

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7,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027%,回购价格为17.10元/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

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11.97万元。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7,000股,

公司股份总数减少7,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7,738,162           -7,000      87,731,16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9,661,138                0     169,661,138

三、股份总数                    257,399,300           -7,000     257,392,300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的事项后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并在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余钢、马永生、金惠忠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7,000股限制性

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见证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