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5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
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与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14,150,808 股股份、1,552,300 股股份、2,711,562 股股份、358,550 股股份(合计 18,773,22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在第一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先生相
应股份解除限售(即 2025 年 1 月)后的自然年度内(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许大红先生应将其所持公司 10,613,106 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9%)转
让予阳光新能源;为实现阳光新能源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比例与许大红先生直接及间接的持股比例的差额达到 10.00%以上的目的,在第二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先生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即 2026 年 1 月)
后的自然年度内(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许大红先生将其所持公司 7,959,829
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4%)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
2025 年 9 月 11 日,许大红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许大红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 其持有的公司 10,613,106 股股份转让给阳光新能源,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9%。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协议转让前,阳光新能源 持有公司 31,382,62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11%,阳光新能源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7,115,17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24%。本次协议 转让完成后,阳光新能源持有公司41,995,72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0%; 阳光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7,728,27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03%。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许大红
受让方名称 阳光新能源
转让股份数量(股) 10,613,106
转让股份比例(%) 5.79
转让价格(元/股) 22.35
协议转让对价(元) 237,202,919.10
□全额一次付清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为: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股份转
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转让方名称 许大红
受让方名称 阳光新能源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 □√否
系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 无
注: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表决权 变动股份数 变动股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表决权
(股) 例(%) 比例 量(股) 比例(%) (股) 例(%) 比例
(%) (%)
阳光新能 31,382,620 17.11 20.24 10,613,106 5.79 41,995,726 22.90 26.03
源
许大红 42,452,424 23.15 - -10,613,106 -5.79 31,839,318 17.36 -
葛苏徽 4,656,900 2.54 - - - 4,656,900 2.54 -
王金诚 1,075,650 0.59 - - - 1,075,650 0.59 -
杨亚琳 64,000 0.03 - - - 64,000 0.03 -
注:(1)上表中“持股比例”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比例之间的差额系四舍五入
造成。
(2)2024 年 10 月 18 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
《表决权放弃协议》,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泰禾智
能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同日,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
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均将其持有的泰禾智能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
行使。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2024 年 10 月 18 日,阳光新能源与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
麟先生、王金诚先生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根据约定,在第一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的自然年度内(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许大红先生应将其所持泰禾智能 10,613,10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79%)转让予阳光新能源。阳光新能源通过本次协议受让股份,进一步巩固对泰禾智能的控制权。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姓名 许大红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安徽省肥西县***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 阳光新能源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是 □√否
人
受让方性质 私募基金 □是 □否
其他组织或机构 □√是 □否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325499313Y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张许成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14-12-23
注册资本/出资额 156,631.1788 万元
实缴资本 156,631.1788 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 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 2 号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79.4036%股份
光伏新能源电站设备的生产、制造与设计;新能源发
电系统及工程的研发、设计、开发、投资、建设、运
主营业务 营及服务;售电业务;机电集成(或成套)设备销售;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阳光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未经审计) 2024/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48,480.95 3,674,015.71
负债总额 2,299,851.82 2,539,929.75
所有者权益 1,14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