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20,362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文晔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683,23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6 年 3 月 3 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峰先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不超过 2,065,15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文晔女士
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
持不超过 736,41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减持价格视市
场价格确定。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徐峰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4,720,362股
持股比例 1.3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720,362股
股东名称 陈文晔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683,230股
持股比例 0.4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683,23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徐峰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65,158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5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065,158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4 日~2026 年 3 月 3 日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且已解除
拟减持股份来源
限售的股票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要
股东名称 陈文晔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736,41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2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36,412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4 日~2026 年 3 月 3 日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且已解除
拟减持股份来源
限售的股票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峰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陈文晔女士此前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1)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2)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两项承诺。
3.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有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
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
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