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29 公司简称:利通电子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107.92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4,716.5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利润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 25,993 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130万股后的股数25,863万股为基数测算,公司将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69.04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半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51%。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股东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
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本分红方案符合股东会授权的中期分红范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利通电子 603629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施佶 戴亮、吴佳玮
电话 0510-87600070 0510-87600070
办公地址 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 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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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shiji@lettall.com dail@lettall.com、wujw@lettall.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5,815,386,715.57 5,932,482,789.59 -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22,815,247.65 1,657,871,135.88 3.92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516,253,281.04 888,424,771.83 70.67
利润总额 85,853,698.84 51,960,031.87 6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1,079,176.76 41,945,131.04 21.7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1,709,335.02 36,459,681.93 41.83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08,824,725.43 -523,694,770.00 158.97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03 2.50 增加0.53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0 0.16 25.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0 0.16 25.0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9,82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邵树伟 境内自 36.51 94,891,440 质押 21,000,000
然人
邵秋萍 境内自 7.29 18,935,980 无
然人
邵培生 境内自 3.46 8,988,560 无
然人
宜兴利通智巧投资企业(有 其他 1.42 3,697,120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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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合伙)
李潇 境内自 0.81 2,100,000 1,260,000 无
然人
史旭平 境内自 0.75 1,960,000 无
然人
徐慧萍 境内自 0.56 1,460,000 无
然人
沈根法 境内自 0.54 1,396,400 无
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52 1,353,071 无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50 1,300,000 无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邵培生系邵树伟、邵秋萍之父,邵树伟与邵秋萍兄
妹关系,史旭平与邵秋萍系夫妻关系,邵树伟、邵秋萍、
邵培生、史旭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