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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15 沪市 茶花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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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6

茶花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股份及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包括: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茶花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冠宇先生此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091,000 股;以及 2021 年至 2022 年期间陈明生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4,088,000 股,陈葵生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972,000 股及因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冠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062,1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44,550,000 股)的 24.97%;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825,61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44,550,000股)的66.58%。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冠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971,11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41,820,000 股)的 20.25%,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2,674,61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41,820,000 股)的 59.00%。
    本次权益变动中,黄剑锋先生与陈冠宇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黄剑锋先生因受让陈冠宇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2,09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待前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黄剑锋先生将成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中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
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能否实施完成及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冠宇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2023年8月15日与黄剑锋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冠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0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9.3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黄剑锋先生。同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黄剑锋先生分别编制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1、陈冠宇(转让方)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 1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2、陈葵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 1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3、陈明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 1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4、林世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 1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5、陈福生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 1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陈苏敏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 1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陈冠宇先生、陈葵生先生、陈明生先生、林世福先生、陈福生先生等五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苏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中,陈明生先生、陈葵生先生、陈福生先生等三人系兄弟关系,陈苏敏女士、陈冠宇先生系姐弟关系,陈冠宇先生、陈苏敏女士系陈明生先生、陈葵生先生、陈福生先生等三人之侄子(女),林世福先生系陈明生先生、陈葵生先生、陈福生先生等三人之姐(妹)夫。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黄剑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四)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2021年6月17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实际控制人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自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明生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4,550,000股)的2.62%,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中,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3月13日)后至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期间,陈明生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4,0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4,550,000股)的1.67%。在该次权益变动后,陈明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的比例从12.27%减少至10.60%;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6.58%减少至64.91%,减少1.67个百分点。

  2、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4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由244,550,000股变更为243,14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合计158,737,615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4.91%变更为65.29%,被动增加0.38个百分点。

  3、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3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由243,140,000股变更为241,82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合计158,737,615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5.29%变更为65.64%,被动增加0.35个百分点。

  4、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30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实际控制人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比例达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葵生先生于2022年11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向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主要经销商转让公司股份3,9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1,820,000股)的1.64%。在该次权益变动后,陈葵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14.84%减少至13.20%;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5.64%减少至64.00%,减少1.64个百分点。

  5、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部分股份的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冠宇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9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41,820,000股)的5.00%。

  2023年8月15日,陈冠宇先生与黄剑锋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冠宇先

  以9.3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黄剑锋先生。待前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陈冠宇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从25.25%减少至20.25%;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4.00%减少至59.00%,减少5.00个百分点。黄剑锋先生因

  受让陈冠宇先生持有的公司12,091,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待前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黄剑锋先生将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非第一大股东)。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2,825,615 股,占公司总股本(244,550,000 股)的比例为 66.58%。本次权益变动

  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2,674,615 股,占公司总股

  本(241,820,000 股)的比例为 59.00%,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

  例累计减少 7.58 个百分点。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黄剑锋先生将

  持有公司股份 12,09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241,820,000 股)的比例为 5.00%,将

  成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非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股份种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冠宇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1,062,111    24.97%    48,971,111    20.25%

 陈葵生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5,894,312    14.68%    31,922,312    13.20%

 陈明生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9,998,826    12.27%    25,910,826    10.71%

 林世福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155,413    6.61%    16,155,413      6.68%

 陈福生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930,275    5.29%    12,930,275      5.35%

 陈苏敏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784,678    2.77%    6,784,678      2.81%

            合计                162,825,615    66.58%  142,674,615    59.00%

      2、受让方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股份种类

                              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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