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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96 沪市 伯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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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特利:伯特利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5-04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共青城伯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私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9,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99%,合计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努力控制相关风险,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此外,合伙企业目前正在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成时间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协同需要,同时,把握相关产业发展机遇,公司与金鼎私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主要用于投资中国境内外包括但不限于人形机器人、汽车智能化、出行新技术、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未上市企业股权,兼顾投资新三板已挂牌、股权类基金份额等普通合伙人认为符合企业利益及法律规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机会。


  金鼎私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公
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9,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99%,合计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3973687349

  成立时间:2014 年 6 月 9 日

  注册地: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莲亭路 805 号 308-44 号

  法定代表人:何富昌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金鼎私募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9988)

  截至本公告日,金鼎私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经查询,金鼎私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共青城伯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ENPD8R7W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 年 7 月 10 日

    营业期限:2025 年 7 月 10 日至 2040 年 7 月 9 日

    出资额:2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合伙人及认缴出资额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资比例
                                                  (万元人民币) (%)

 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执      200        1
                                    行事务合伙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800      99

                    合计:                          20,000      100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

    本合伙企业的名称为共青城伯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全体合伙 人同意方可修改合伙企业的名称,并在修改后需书面通知各合伙人。


  (二)经营场所

  本合伙企业在中国的经营场所为共青城九江市共青城基金小镇内。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独立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或增加新的经营场所。

  (三)合伙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根据本协议约定从事投资业务。合伙企业的资金募集应依法、合规地以非公开方式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合伙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合伙企业份额。

  (四)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五)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满 15 年止。

  (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七)效力

  任何根据本协议被接纳为继受有限合伙人的人士自其继受取得合伙权益之日起,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成为本协议的当事人、受本协议的约束。除非相关的合伙人之间另行达成协议,继受有限合伙人就其受让的合伙权益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应履行的义务与该等合伙权益的转让方相同。

  (八)投资范围与投资策略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外包括但不限于人形机器人、汽车智能化、出
行新技术、低空经济等领域的高成长性的未上市企业股权,兼顾投资于新三板已挂牌、股权类基金份额和普通合伙人认为符合合伙企业利益及法律规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机会,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不限制投资行业或投资领域。
  (九)投资方式

  9.1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投资方式等。

  9.2 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决策程序通过后,合伙企业可通过投资其他基金或投资工具(包括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基金,投资平台等)进行间接投资。

  (十)投资比例

  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针对符合其投资策略的各投资标的投资比例、投资方式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同意。

  (十一)临时投资

  为实现合伙人利益的最大化,合伙企业应将待投资、待分配费用备付的现金(“闲置资金”)存放于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国债、货币基金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临时投资”),及持有本合伙企业权益三分之二的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渠道。临时投资回收时,根据普通合伙人届时决定,可以不进行分配,本金和收益均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投资。

  (十二)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不得进行以下投资:

  12.1 进行期货交易、期权交易、远期合约等衍生证券交易;

  12.2 从事抵押、担保、单纯贷款等非私募基金投资业务。但以股权投资为目的,按照合同约定为被投企业提供 1 年期限以内借款、担保除外。且如发生上述借款或者担保行为的,相应借款或者担保到期日不得晚于股权投资退出日,且借款或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合伙企业总实缴出资额的 2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3 不得投资首发企业股票(战略配售和港股基石投资除外);


  12.4 不得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协议转让、投资组合公司上市后本合伙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除外);

  12.5 不得投资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非公开发行或非公开交易的除外);

  12.6 不得从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

  12.7 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进行赞助、捐赠;

  12.8 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行为。

  (十三)投资决策和投资后管理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合伙企业针对:(1)是否投资某标的公司项目的决策事项(包括以已实际投资项目的退出所得款项进行再投资的事项);(2)是否退出已实际投资项目的决策事项及(3)本协议约定的应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事项,应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共由 2 名委员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各委派 1 名代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协同需要,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战略投资,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长期盈利能力。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事项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 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努力控制相关风险,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此外,合伙企业目前正在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成时间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 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暂不存在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