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3 日、3 月 4 日、3 月 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3)。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股票继异动后继续涨停。提醒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股票在 4 个交易日中有三个
交易日涨停。2025 年 2 月 6 日至 3 月 6 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为 81.37%。根据证
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属“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公司在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查询的最新数据(统计至 2025 年 3 月 5 日)行业静态市盈率为 19.08 倍,滚
动市盈率为 21.12 倍,公司当前(统计至 2025 年 3 月 6 日)的最新静态市盈率
为 93.70 倍,滚动市盈率为 62.11 倍,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于人形机器人相关概念的关注度较高,部分机构将公司列为机器人概念标的。公司主持的“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高推力密度电动线性致动器关键技术研究仍处于研发和测试阶段,目前尚未对市场进行批量供货,暂未形成收入,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另外,公司与浙江灵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总投资 430 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关节模组及驱动器等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相关业务。该公司目前处于设立初期,暂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后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鉴于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3 日、3 月 4 日、3 月 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2025 年 3 月 6 日
公司股票继异动后继续涨停。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股票在 4 个交易日中有三个交易
日涨停。2025 年 2 月 6 日至 3 月 6 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为 81.37%。根据证监会
行业分类,公司所属“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公司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查询的最新数据(统计至 2025 年 3 月 5 日)行业静态市盈率为 19.08 倍,滚动
市盈率为 21.12 倍,公司当前(统计至 2025 年 3 月 6 日)的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93.70 倍,滚动市盈率为 62.11 倍,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相关概念的澄清说明
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于人形机器人相关概念的关注度较高,部分机构将公司列为机器人概念标的。公司就相关事项澄清说明如下:
公司专注于线性驱动行业,公司生产的线性驱动系统可广泛应用于智慧办公、医疗康护、智能家居等领域。公司主持的“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高推力密度电动线性致动器关键技术研究仍处于研发和测试阶段,目前尚未对市场进行批量供货,暂未形成收入,如后续有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公司与浙江灵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总投资430 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关节模组及驱动器等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相关业务。该公司目前处于设立初期,暂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后续可能
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的信息请广大投资者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