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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30 沪市 神马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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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40,000 万
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经问询,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小琴女士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在满足减持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此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
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
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
事项发生,则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将存在因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其他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

  上述实施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7/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7/29,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3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
                        金等)

  回购价格上限          3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789.5万股~1,052.6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83%~2.44%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结合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拟将所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不高

 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若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8 元/股(含),本次回
 购资金下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上限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分别进行测
 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89.5 万股和 1,052.6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按目
 前公司总股本 431,684,575 股计算)的比例为 1.83%和 2.44%。若公司在回购期间
 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38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 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 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 司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贷款金额不超过回购实际使用资金的 90%。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权全部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 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    4,219,801      0.98  12,114,537    2.81%  14,746,116    3.42%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427,464,774      99.02 419,570,038  97.19% 416,938,459  96.58%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431,684,575    100.00 431,684,575  100.00 431,684,575  100.00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
 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4.94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48 亿元,资产负
 债率为 25.88%,货币资金 4.01 亿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 16.16 亿元。若回购金额
 上限人民币 40,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
 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 16.04%、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24.75%、约占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 21.64%。

    根据上述财务数据结合公司稳健的生产经营、正常销售回款等因素,公司认
 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的股份回购
 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
 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以上人员均不存在与本 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陈小琴女士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在满足减持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 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此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 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 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小琴女士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在满足减
 持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此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