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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中科技: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淳中科技: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该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满后
        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为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人民币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如下:

  1、现金管理实施单位:公司及其子公司。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中低风险金融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中低风险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
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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