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826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140.79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26.2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824,457,375.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89,771,172.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734,686,203.00 元。
截止 2017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7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
储专户,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澄西支行 920400788017000000 169,677,000.0 511.05 活期方式
46 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澄西支行 920400788015000000 131,482,200.0 247.11 活期方式
47 0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811050101260096981 277,373,400.0 14,160.26 活期方式
3 0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811050101340097235 121,504,200.0 11,555,584.7 活期方式
0 0 5
宁波银行江阴支行营业部 78040122000139915 43,647,342.22 1,503.58 活期方式
合 计 743,684,142.2 11,57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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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612,302,567.05 元。
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8,307.55 万元(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和活期存款利息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变更募集资金占配套募集资金总金额的比例为 11.31%。该变更公告已于 2018 年 9月 29 日披露,公告编号 2018-089。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详见本报告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11 月 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A16303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11 月 3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建设资金款项合计 17,257.75 万元。其中 3.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 4,138.83 万
元,6.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 8,394.90 万元,6.0MW、3.0MW 风电定子段生
产建设项目 2,408.22 万元,风塔生产建设项目 2,315.80 万元。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2,577,500.00 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信息文件中披露情况一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已终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8,307.55 万元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
2、“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具体投资项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截止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新厂区基建主体已基本完工,但公司募投
建设涉及基建施工,规划设计、招投标事项周期较长,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受相关工作滞后的影响,相应配套项目尚未完工;其次,为继续保持公司技术、工艺的先进性,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对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进行优化,主要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及调试周期相对较长。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审慎研究后,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将募投项目“3.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3.0MW 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 2018 年 8月调整至 2019 年 12 月。该事项同时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公告编号 2018-078)
“3.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3.0MW 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于 2019 年 3 月建设完成。未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如下:
1、由于目前各项目尚处于投产第一年,从投产至全面达产尚需时间,产能利用率提升需要一个过程,目前上述项目还未达到满负荷生产。
2、随着募投项目完成,主要原材料价格相比公司上市材料首次申报时(2016 年 6月)对募投项目资金需求进行分析时已上涨较多,人工成本明显增加且各项固定费用增长较快,项目毛利率较预计毛利率下滑较多。预计随着未来项目逐步达产和产能逐步释放,项目的效益将得到逐步提升。
3、随着技术升级,西门子等大客户不断推出更大兆瓦的新机型以替换原有成熟的小机型产品,3.0MW 风电转子房、定子段的客户订单下降,大兆瓦风电机组产品需求旺盛。由于风电机组生产线的主要设备具有很好的通用性,综合考虑客户订单和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生产设备的利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3.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3.0MW 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辅助生产大兆瓦风电设备,以应对客户方风电设备订单需求。
4、2020 年 1-3 月主要受新冠疫情影响,上述项目产能的释放不及预期。
四、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五、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为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次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的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1、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