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以及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5,390,774.75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82,846,365.48 元,提取法定公积
金 8,284,636.55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 321,172,526.6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以及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4 月 7 日,
公司总股本 343,747,286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 7,494,447 股,以及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1,980,193 股后,股本数为
334,272,64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3,455,443.98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57.64%,占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2.45%。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4,353,774.02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67,809,218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89.94%。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及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3,455,443.98 31,919,390.88 31,830,593.0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95,4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5,390,774.75 67,051,338.39 66,513,676.8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321,172,526.6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07,205,427.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95,4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9,651,93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07,300,827.94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否
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54.05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否
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出此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