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新增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8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新增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现行《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之日起,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现任 3 名监事:冯华先生、顾育中先生、赵陈洁女士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期内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新增经营范围的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新增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及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娱乐船和运动船及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条款。关于新增经营范围的最终审批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次新增经营范围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梳理和修订。修订前后框架对比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新增此节)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新增此节) 第三节 独立董事
(新增此节)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整合至第六章中)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删除此章节)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
计 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
散和清算 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十一章 附则
修订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内容。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及备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结果为准。
四、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现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提交股东
序号 制度名称
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是
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是
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8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9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1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11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否
1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否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容。其中修订制度 1-6 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
本次修订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并删除“监事会”、“监事”的相关条款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仅涉及部分文字描述修改不影响实质内容的,或章节、条款序号及援引的条款序号变动的,不再逐条列示。
其他修订内容的对照详见下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是由苏州八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 司。公司是由苏州八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752730989M。 营业执照号码:91320594752730989M。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501.300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461.7979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