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5 年 5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8,599,2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56元,其基本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名称 2019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9 年 7 月 22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400,999,937.8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1,598,621.73
二、募集资金净额 389,401,316.0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59,287,148.78
本年度使用金额 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41,272,784.90
加:
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1,158,617.61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年产10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8月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26日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于2022年度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因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5年上半年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年产100万大箱的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已于2025年上半年注销。
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保荐机构变更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
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的20.0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131100001888005173 204,984,938.73 0.00 活期,账户已注销
安徽省分行合肥繁华支行 7 (注 1) (注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309079029200067616 140,000,000.00 0.00 活期,账户已注销
公司太湖支行 (注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4050145500800001064 50,000,000.00 0.00 活期,账户已注销
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 (注 2)
合 计 394,984,938.73 0.00
注 1:该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 5,583,622.66 元;
注 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2 年度注销;
注 3:因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合肥繁华支
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 年上半年注销;
注 4: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
年上半年注销。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41,272,784.9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合计人民币
109,514,102.60 元。2019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9,514,102.60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918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集友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集友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集友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
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