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8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人民币 3,000-5,000 万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
回购期间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 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
实施的风险;
3、 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
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
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5、 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3/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3/23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80.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7.50万股~62.5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4%~0.40%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使用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使用股份将被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26 年 3
月 23 日至 2027 年 3 月 22 日。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判断,为增强投资者信心,
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万股) 比例(%) (万元)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7.50-62.50 0.24-0.40 3,000-5,000
注:上述拟回购股份数量系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模拟测
算所得,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A股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
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 17,893,633 11.39 17,893,633 11.39 17,893,633 11.39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139,245,000 88.61 139,245,000 88.61 139,245,000 88.61
流通股份
其中:回购
专用账户股 12,443 0.01% 387,443 0.25% 637,443 0.41%
份
股份总数 157,138,633 100.00 157,138,633 100.00 157,138,633 100.00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6.2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26.35(亿元)、流动资产28.38(亿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不超
过人民币5,000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8%、1.90%、1.76%。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如前所述,根据测算,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披露《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过志强先生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至 2026 年 3 月 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 553,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5%,过志强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经自查,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