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50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及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经营范围增加“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内容。
2. 《公司法》将“股东大会”统一表述为“股东会”,本次章程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3.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取消公司监事会,本次章程修改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确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责,同时在章程中对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的产生程序等进行规定。
4. 关于分红,将原章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调整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明确“分配预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5.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新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
6. 其他依据《公司法》的修订内容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最新内容所作出的相应调整,以及因新增或者删除条款所作的序号调整。
鉴于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修订情况做相应调整,在不涉及其他实质性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根据现行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通过对照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补充制定了两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类型
东大会审议
1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修订 是
5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
6 修订 否
事规则
7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8 修订 否
事规则
9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治与合规委员会议
10 修订 否
事规则
11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修订 是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12 修订 否
管理制度
13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 修订 是
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14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5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17 制定 否
度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18 制定 否
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中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累积投票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附件: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序号 修订前 修改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
1 代表人。 事长担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 文件,对公司、股东、党组织(纪
组织(纪律检查组织)班子成员、 律检查组织)班子成员、董事以
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 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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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 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以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理、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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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法律顾问以及与上述人员履 总法律顾问等。
行相同或相似职务的其它公司
人员。
序号 修订前 修改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安服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安服务;
保安培训;消防技术服务;建筑 保安培训;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消
为准)。一般项目:接受金融机 防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安
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 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
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 安防设备销售;紧急救援服务;
安全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 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
4 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销 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普
售;紧急救援服务;大数据服务;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咨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
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住房地产租赁;咨询策划服务;
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普 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物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业管理;企业管理;新能源汽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 整车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企业 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主开展经营活动)。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