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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1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 元(含税)。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所处行业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具有资金驱动型、密集型的行业特点。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展,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不断上升。因此,为确保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定性,公司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筹措项目资金。公司本年度拟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8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生态修复工程、市政道路及配套景观建设工程建设以及EPC业务营运,从而进一步保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785,239.07 元。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64,846,427.89 元,按照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484,642.7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036,797,590.45 元,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42,793,386.73 元(备注:已扣除 2021 年度分红款 22,304,800.00 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现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46,09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4,460,96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数为基数,本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409,600.00 元,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2.82%。

  公司 2022 年度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的要求,现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业务涵盖生态湿地保护、水环境治理、国储林、森林公园、矿山修复、乡村振兴建设、林碳开发管理等板块,公司目前所承接的项目以涵盖生态修复、市政园林等综合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为主。

  公司承做的工程项目通常可以分为工程投标、工程施工和质量养护三个阶段,公司在前述相关阶段均需垫付一定的资金:

  1、在工程投标阶段,按行业惯例,公司需于投标时向业主单位交付投标保证金,同
时在中标后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形成资金占用;

  2、在工程施工阶段,公司需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施工成本,同时在工程竣
工验收后需完成工程审计才能与业主单位进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因此通常会有较大的工程进度款和完工但未审计决算的应收账款待收取,从而形成对流动资金的较大占用;

  3、由于公司的工程项目一般投资规模大、工程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在工程总承包合
同中一般还包含施工合同价款 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业主单位要在工程质保期满后才予
以退还,也会造成对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此外,公司近年来开展的包含提供融资方案的EPC 工程项目对公司的营运资金的充裕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所处行业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具有资金驱动型、密集型的行业特点。
    (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中标项目 16 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883,600,754.82 元;累计新签订项目合同 16 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354,562,006.82元。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中标项目 2 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600,963,300 元;
累计新签订项目合同 6 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158,812,138 元。


  公司目前在建的重大工程包括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滨江二路西段-河庄大道)及
地下综合管廊、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青六路东-苏绍高速)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EPC)、通海县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EPC)、美丽乡村建设及东江源大道(章贡区段)基础提升项目(EPC)、华宁县龙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与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等,这些工程项目公司资金投入较大,对公司短期
现金流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对公司营运资金形成了较高的要求,为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需预留一定的资金用于经营周转。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展,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不断上升。因此,为了保证公司稳健发展,同时给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通过留存收益筹集发展所需资金是通行和有效的方式。公司将加快工程款项回笼及通过多种方式筹措项目资金。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生态修复工程、市政道路及配套景观建设工程建设以及 EPC 业务营运,从而使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并进一步保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预期收益良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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