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1,359,200 股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0.6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8,600 股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9.82 元/
股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1,377,800 股。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暨延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阮林
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8、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5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2023 年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5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2022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若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之和累计
营业收入不低于 337.97 亿元或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累计净利润不
低于 35.48 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若 2022 年度、2023 年度
及 2024 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239.60 亿元或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3.96 亿元,公司层面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 60%。(“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本次考核的净利润需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等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为 168.89 亿元,
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8.92 亿元。未达到 2022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59,200 股需进行回购注销。
2、2023 年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 2023 年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022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77,800 股。
(二)关于调整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与《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