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2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6 时 00 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茹正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选举茹正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茹正伟 陈来鹏、李铁山
2 提名委员会 陈喆 殷庭兰、茹正伟
3 审计委员会 陈来鹏 殷庭兰、毛曲波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殷庭兰 陈喆、耿文亮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总经理聘用人选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聘任茹正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副总经理聘用人选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聘任贺国新先生、李铁山先生、冯延昭先生、耿文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聘用人选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聘任耿文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详情请查看
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财务负责人聘用人选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聘任路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用人选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聘任卢志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光伏行业市场发生变化的现状,基于为股东及投资人创造更大效益、
提升公司利润水平,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考虑,经审慎评估,公司拟对“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5 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提前终止;此外,在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也将逐步停止光伏胶膜相关业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投资。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