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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超讯通信: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6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概况: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设备与深圳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客户向超讯设备采购“元醒”品牌定制型功能服务器、交换模组、集成电路板等网络终端产品及相关半成品和部件,合作期限为 12 个月,协议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6 亿元。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积极推动自有品牌“元醒”服务器与业内领先的算力核心设备制造商深度合作。若本协议能全部顺利履行,将提升公司在智算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利润贡献和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1、公司暂时不具备服务器整机生产制造能力,完成本合同订单需要与 OEM 厂商合作,提供委外加工模式完成元醒服务器的生产制造交付;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市场环境变化、国内外行业政策调整等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公司需向第三方采购并完成相关服务的交付,可能存在上游供应能力不足导致逾期交付的违约风险;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需资金来源为客户预付款资金,可能存在因交易对方资金筹措未到位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设备”)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与深圳巨门云计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 12 个月,协议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6 亿元,该金额已达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细则》
规定的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RY472M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丹

  成立日期:2019 年 09 月 05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鸿荣源北站中心 B 塔 1908

  经营范围: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巨门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巨门云计算有限公司

  乙方: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一) 合作范围

  面对终端产品的市场需求,甲乙双方为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共同做大做强,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确立合作伙伴关系。合作范围包括甲方向乙方采购“元醒”品牌定制型功能服务器、交换模组、集成电路板等网络终端产品及相关半成品和部件。

  (二)合作金额

  含税金额¥600,000,000.00(大写:人民币陆亿元整)。

  (三)合作期限

  协议生效后壹年。到期后自动终止,后续合作双方另行商定,重签协议。
  (四)订单与交付:

  1.甲方根据市场需求下达《采购订单》至乙方,乙方根据甲方下达采购订单约定交期进行交付。乙方需在收到采购订单后的二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2.乙方保证能在甲方向其下达的采购订单约定时间内按时完成交付。乙方在获得甲方采购订单后,要向甲方提供足够的产能支持,乙方承诺的产能应能兑现。甲方具体采购数量以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五)售后

  1.双方约定整机产品的保质期为 12 个月。从产品送达交付地点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非质量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须对其交付的产品提供 15 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自甲方根据双方约定的采购订单签收完全部货物之日开始计算。乙方应对出现故障产品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所发生的运保费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主要内容

  1.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累计拖欠乙方应付款超过人民币 400 万元,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协议约定的地点申请法律途径解决;

  2.因乙方原因致使协议不能按约定履行时,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甲方索赔;

  3.合同双方向对方提出索赔需求后,被索赔方应在五个自然日内提出书面反馈,否则视为被索赔同意索赔方的索赔需求。

  (七)协议生效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推动自有品牌“元醒”服务器与业内领先的算力核心设备制造商深度合作。若本协议能全部顺利履行,将提升公司在智算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利润贡献和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暂时不具备服务器整机生产制造能力,完成本合同订单需要与OEM 厂商合作,提供委外加工模式完成元醒服务器的生产制造交付;

  (二)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市场环境变化、国内外行业政策调整等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公司需向第三方采购并完成相关服务交付,可能存在上游供应能力不足导致逾期交付的违约风险;

  (四)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交易对手资金筹措未到位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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