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 8 号浙江巍
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2,056,6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6.9266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任安立先生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吴江伟先生为公 159,811,241 98.6144 是
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吴顺华先生为公 159,809,953 98.6136 是
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刘波平先生为公 159,811,863 98.6148 是
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刘翰林先生为 159,808,588 98.6128 是
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邓鸣先生为公 159,812,122 98.6150 是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张增英先生为 159,805,423 98.6108 是
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1 《关于选举吴江伟先生为公司 14,801,241 86.8281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吴顺华先生为公司 14,799,953 86.8205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刘波平先生为公司 14,801,863 86.8317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刘翰林先生为公司 14,798,588 86.8125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邓鸣先生为公司独 14,802,122 86.8332
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张增英先生为公司 14,795,423 86.7939
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敏律师、何晶晶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8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