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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4 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在公司 301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江伟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执行事务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吴江伟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董事会同意选举潘强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
事会同意选举刘海生先生、邹海魁先生、丁兴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刘海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海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潘强彪先生为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