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19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州金泉”)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
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一、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71,882,959.49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 297,881,668.66 元。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7,877,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0,726,200.00 元(含税),连同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已实施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26,800,000 元(含税)在内,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67,526,200.00 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6.97%。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7,526,20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43,773,383.85 - -
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297,881,668.66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67,526,200.0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43,773,383.85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67,526,200.0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 否
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46.97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 否
于 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2024 年度)。
二、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经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的条件下,根据实际情况在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预计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上述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