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2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拟由公司回购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 615,667 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6,451,202股减少为 265,835,535 股,注册资本将由 266,451,202 元减少为265,835,535 元。
三、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消毒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母婴用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消毒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母婴用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
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经营范围以有权审批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调整和治理结构调整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为维护振德医疗用品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1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简称“《证券法》”)等其他有关规定,制 法》”)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订本章程。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66,451,202 元。 265,835,535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3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与变更程
序同公司董事长的产生与变更程序。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4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
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5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6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7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财务负责人。 书和财务负责人。
8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品牌、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保障医
创新、专业、高效 疗安全、降低医护成本。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
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医 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
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卫 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卫生用
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 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护人员
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 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
医用口罩生产;消毒器械生产;化妆品 生产;消毒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消毒
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 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医疗器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 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依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
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
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体 产;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母婴用品制造;
9 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母婴用品制造;日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
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 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
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 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
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 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 罩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
医用口罩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 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 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口罩
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 (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
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