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03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斯达半导”)股东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得利”)持有本公司股份 29,294,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3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兴得利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4,800,000 股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 3,2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收到公司股东兴得利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29,294,388
兴得利 29,294,388 18.31%
一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兴得利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数量不超过 4,800,000 股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3%,其中,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6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 3,2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兴得利 不 超 过 : 不超过: 大 宗 交 易 减 2021/3/26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身经营需
4,800,000 股 3% ~2021/8/9 价格 要
持,不超过:
3,200,000 股
竞 价 交 易 减
持,不超过:
1,60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兴得利承诺:(1)在公司上市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所作出的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2)本企业承诺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3)公司上市后,本企业所持股份总数减持至 5%以下前,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尽量避免短期内大量减持对公司股价二级市场走势造成重大影响。(4)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及相应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通过兴得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陈幼兴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
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兴得利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