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日:2025 年 3 月 11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0 万股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50 万份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盈电子”)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5 年 3
月 11 日为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授予 32 名激励对象 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33
名激励对象 5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江苏
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
7、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8、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权益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权益的条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25 年 3 月 11 日
2、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数量:50 万股
3、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人数:32 人
4、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9.95 元/股
5、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
预留授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月、24 个月。期间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7、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激励计划授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予权益总数的 本的比例
比例
郝小毅 董事、执行总经理 7.50 1.50% 0.0643%
毛家宝 董事会秘书 5.00 1.00% 0.0429%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3 人 8.50 1.70% 0.0729%
技术骨干 26 人 28.75 5.75% 0.2466%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 人 0.25 0.05% 0.0021%
合计 50.00 10.00% 0.4288%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2025 年 3 月 11 日
2、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数量:50 万份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33 人
4、股票期权的预留行权价格:15.94 元/股
5、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的有效期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其预留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
预留授予各批次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
月。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 50%
行权期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 50%
行权期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 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 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激励计划授予权益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 6 人 26.75 5.35% 0.2294%
技术骨干 26 人 23.00 4.60% 0.1973%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0.25 0.05% 0.0021%
员 1 人
合计 50.00 10.00% 0.4288%
五、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